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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發布《生物多樣性補償標準》(T/ CGDF 00005-2020)團體標準,現予以公告。
該標準自發布之日后5個工作日起實施。
2020年6月12日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生態和環境問題已經成為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近年來黨和政府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生態建設給予高度重視,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進了生態狀況的改善。
但在實踐過程中,在生態保護方面還存在著結構性的政策缺位,特別是有關生態建設的經濟政策嚴重短缺。這種狀況使得生態效益及相關的經濟效益在保護者與受益者,破壞者與受害者之間的不公平分配,導致了受益者無償占有生態效益,保護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激勵;破壞者未能承擔破壞生態的責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這種生態保護與經濟利益關系的扭曲,不僅使中國的生態保護面臨很大困難,而且也影響了地區之間以及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和諧。要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建立補償機制,以便調整相關利益各方生態及其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促進生態和環境保護,促進城鄉間、地區間和群體間的公平性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當前,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要求已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多次提案,呼吁盡快建立相關機制和政策。與此同時,學術界也開展了相關的研究工作,特別是關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價值評估和生物多樣性綜合評估等的研究,為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和政策設計提供了一定的理論依據。
近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中國綠發會團體標準研發管理中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參照國內外生態、生物多樣性補償經驗,總結出1份《生物多樣性補償團體標準》(Standard for Biodiversity Compensation),歡迎相關機構自愿采用。公示文本:【公告】生物多樣性補償標準.pdf
標準發布鏈接:
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36169/
本標準規定了生物多樣性補償的內容、方法和技術參照。
本標準適用所有有關生物多樣性補償的項目;適用于保護區(地)建設;適用于被污染或被破壞地區的修復等相關工作。
本標準遵循“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擔責”的基本原則,讓生態破壞者和受益者給予補償。
本標準含有的內容:1 適用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生物多樣性補償的原則 4.1 零凈損失原則 4.2 等價原則 4.3 公平公正和公開透明原則 4.4 持久性原則 4.5 自然原則 4.6 公眾參與原則 5 生物多樣性補償內容和方法 5.1 自然資源開發補償 5.1.1 物種資源 5.1.2 土地資源開發補償 5.1.3 水資源開發補償 5.1.4 森林資源 5.1.5 草原資源 5.1.6 遺傳資源惠益分享 5.1.7 轉基因生物體越境轉移造成損害的賠償 5.2 污染補償 5.2.1 土地污染補償 5.2.2 水污染補償 5.2.4 森林環境損害 5.3 人獸沖突補償 5.4 生態功能區補償 5.4.1 補償對象 5.4.2 補償標準。
(圖片來源:網絡和綠會)
團體標準是指由團體按照自行規定的標準制定程序制定并發布,供社會自愿采用。中國綠發會歡迎更多團體、企業、研究單位等采用本標準。
整理/Talina 審/慧子 編/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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